霍林郭勒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霍林郭勒市位于大兴安岭南麓,在科尔沁草原腹地,是一座因煤而建、缘煤而兴的新兴工业城市。2014年霍林郭勒市入选中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县市第80位和中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县市第45位。“霍林郭勒”据蒙古语音译而来,“霍林”为美食、茶饭、休养生息之意,“郭勒”为河的意思,“霍林郭勒”即美食之河,寓意富饶美丽之地。霍林郭勒市与兴安盟、锡林郭勒盟交界。距中蒙边界120公里,距通辽市330公里,锡林浩特280公里,距北京1116公里,距沈阳596公里,距长春616公里。2016年地区生产总值296.16亿元、增长8.1%。截至2012年底,霍林郭勒市户籍人口为81118人;民族主要有蒙古族、满族、回族、朝鲜族等。霍林郭勒地处科尔沁草原腹地,,地理坐标为北纬45°16′-45°46′、东经118°17′46″-119°46′12″之间。西部、西北部和北部与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接壤,西南部、南部和东南部毗邻通辽市扎鲁特旗,东部、东北部与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连接。境域东西长38公里,南北宽28公里,周长113公里,总面积585平方公里。